應回收處理業
一、回收業:指從事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、清運、分類、壓縮、 打包或貯存業務,且無拆解之行為者。但廢機動車輛回收業 得從事拆解之行為。
二、處理業:指從事以物理、化學或其他處理方法,改變其物理 、化學特性,達純化、精煉、分離、無害化或資源化處理應 回收廢棄物之行為或輸出處理應回收廢棄物之業務者。
應回收處理業相關法令:
https://recycle.epa.gov.tw/epa/ShowPage2.aspx?sno=23
應回收處理業查詢:
https://recycle.epa.gov.tw/epa_search3/Nepa_searchv21.aspx